“11号5万元第一次,第二次,5万元最后一次!恭喜你成交!”12月6日上午,在周村区人民法院会议室,随着淄博市拍卖行有限公司主拍师于兵槌落声起,我市集中拍卖欠缴养路费车辆第一宗拍卖成功。 这是继今年9月份市公路部门在周村区进行的小型试验拍卖后的又一次集中拍卖。据市公路局周村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欠缴公路养路费的违法车辆被查扣后,机动车所有人长时间不接受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市公路局委托周村区人民法院进行“非诉执行”拍卖,自11月27日发布公告,12月6日公告期满依法对110辆违法车辆公开拍卖。 本次拍卖采用捆绑式拍卖,110辆违法车辆共分4组,比起拍卖总价高出3万多元成功拍卖。拍卖所得,将用于充抵上述机动车欠缴养路费。 此次集中拍卖的110辆机动车,全部都是被依法查扣的违法车辆,绝大多数是逃缴养路费的车辆。这些机动车辆被查扣后,公路交通部门都已当场出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都是查扣了1年以上的车辆,有的已经查扣了3年多了,车辆所有人一直没有办理补费、取车手续。”周村公路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些机动车辆逃缴的养路费金额,已经远远超出了车辆本身的价值。 为规范自身执法的制度化、透明化,市公路局一直在探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逃缴养路费及被查扣车辆等问题。从今年9月进行的试验拍卖到今天的集中拍卖,该局和司法部门已经探索出了成功的路子。“我们认为,一些被查扣的机动车辆虽然属于单位或个人私有财产,但其所拥有财产价值已经不能抵顶拖欠国家的规费,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处置,提起非诉执行。”周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长崔景禹这样解释。 据介绍,拍得人将拥有对所拍机动车的所有权。由于拍卖所得并不足以抵缴机动车欠缴的养路费,对此,人民法院和公路部门将依法律途径,继续向原车辆所有人追缴所欠剩余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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